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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若羌县2018年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方案的通知

来源: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8年03月02日 浏览次数:1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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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人民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《若羌县2018年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方案》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
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18年2月28日

若羌县2018年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方案

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田防护林建设步伐,提高农田防护林功能效益,增强农区农作物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,确保农业稳产高产,促进农民增产增收。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

为确保2018年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有序推进,成立若羌县2018年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成员如下:

组 长:左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

成 员:艾麦尔?木沙 县林业局党委书记

李占宏 县农业局局长

王 强 县水利局局长

麦合木提?吐迪 县畜牧局局长

王喜强 县住建局局长

李志伟 县气象局局长

李 庆 县国土局副局长

李予新 国网若羌供电公司总经理

肉孜?尕依提 铁干里克镇镇长

凯斯尔?库尔班 吾塔木乡乡长

吾斯曼?吐尔地 瓦石峡镇镇长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局,主任由艾麦尔?木沙同志兼任,负责日常工作。县农业、水利、国土、畜牧、电力、农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依据职责分工,完成本职工作。

二、建设任务目标

根据我县农田林网化建设总体要求和实际情况,2018年全县计划新植农田防护林1500亩,其中:铁干里克镇新植防护林450亩、吾塔木乡新植防护林450亩、瓦石峡镇(含塔什萨依)新植防护林任务600亩。新植防护林任务实行属地管理(义务植树地块除外)。各乡镇于2018年3月25日前完成造林地块及苗木的落实工作,4月15日前完成新植防护林造林任务,更新造林面积根据各乡镇过熟林实际采伐面积确定。

三、成员职责分工

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防护林建设的主体,负责落实具体工作,包括地块选择、土地平整、苗木准备等。县林业、水利、国土、农业、畜牧、气象、电力等部门,负责技术指导及监督管理,保障防护林建设用地、水、电及各类惠民政策落实等工作。具体职责分工如下:

农区各乡镇:负责落实好管辖范围内造林地块、苗木购置工作,按时、保质、保量完成造林任务,并做好防护林带后期管理及新造林自查验收等工作。

县林业局:负责做好全县造林工作的督促和技术指导,确保高质量完成县域农田防护林造林建设任务。

县水利局:负责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,制定节约用水政策措施,确保农田防护林建设期间正常用水供应。

县气象局:负责农田防护林建设期间天气的预测预报工作。

县住建局:负责农区各乡镇农田防护林建设规划的整村推进工作。

县国土局:负责制定保护耕地的相关政策措施,禁止非法开垦行为。

国网若羌供电公司:负责做好农田防护林建设期间正常用电供应。

四、相关工作要求

(一)树种选择及造林模式: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,树种选择以本地乡土树种胡杨、青杨、沙枣为主。造林模式以营造混交林模式为主(即两种树种以上造林),提高林分质量,减少有害生物危害。

(二)防护林配套比例:结合我县实际情况,农区内防护林配套建设面积必须达到农田总面积的12%。对过熟林按采伐限额有计划地进行更新改造,不得改变林地性质。对缺株断带的林带及时补植,实现林相整齐。国有农用开发土地(即生态型林果业开发土地)配套建设防护林面积必须达到已开垦面积的14%。农田防护林要求林相整齐,四面有林带,林带无缺株断带,有害生物危害程度在轻度以下。对于按比例种植防护林的地块,即为林地,今后不得改变其土地性质,只能进行更新改造。

五、检查验收方式

由县林业、水利、国土联合乡镇,严格按照国家、自治区造林检查验收标准和技术规程,进行年度检查和保存情况调查,并将验收结果报县人民政府。对国有农用开发土地完成红枣生态林种植任务,但配套防护林达不到14%的地块,一律不予办理土地使用证。对开发3年以上,仍未完成配套防护林建设任务的,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,不得将其纳入项目申报范围,并由所在乡镇负责相关部门配合,采取停水、停电等措施,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。